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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1】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2022年12月2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现将评议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整理如下,请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一是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仍不够到位。不少群众对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还存在不少盲区和空白点。二是依法行政仍有薄弱环节。特别是渔政执法成效一般,目前在楠溪江毒鱼、电鱼、炸鱼和使用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

二、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乡村振兴推进力度不够。建设过程中以环境美化为主,产业植入不够,缺少有效的产业支撑,同时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完善,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理缺乏持续性。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里缺乏致富能人和帮扶带头人,有效举措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在工作实绩,包括依法履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以及争先创优方面。一是农业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小、散、弱现象比较普遍,产业集中度不高,农业整体效益不佳。如乌牛早茶叶基地虽然具有了一定规模,但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水平仍需提高。在“双非”整治过程中,农业机械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引领性不强。存在数量偏少、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农户能力不够等问题。如乌牛早茶叶虽有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多家,但还缺少能真正引领全县茶叶发展的龙头企业,且企业之间仍存在无序竞争。三是农产品加工能力滞后。一般停留在初级加工环节,加工精度和产品开发深度不够,缺少高新技术支撑,科技含量低。四是现有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广,品牌传播渠道单一,品牌优势体现不充分,品牌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在效能行风、担当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农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县乡两级农技队伍服务能力不强,县级大部分力量从事农村相关工作,仅少数力量从事农业农技推广,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绝大部分身兼数职,无法全身心投入农村技术推广工作,工作效能受到很大制约。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有待健全。监测队伍薄弱、设备落后、监测机制不健全,使用违禁投入品和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三是农村土地确权后续工作仍需深化。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结束,但由于部分数据精确度存疑,导致确权的土地面积争议,村民纠纷隐患较多。

五、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方面。一是农村建房审批效率不高。农房审批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审批业务培训不够到位,乡镇街道审批人员少且业务不精通,办理不及时,当前各乡镇街道仍有大量农房审批件堆积待批。二是农村人居环境仍有待提升。如一些自然村仍没有集中收放的生活垃圾场所;一些村庄旱厕被拆,但公厕还未及时建成,给群众带来了不便等等。三是部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一些代表建议的答复质量仍然不高,落实的进度仍然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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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