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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1】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2022年12月2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现将评议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整理如下,请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一是普法宣传还不够。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现象,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执法队伍正面形象不够鲜明,在群众中的印象还停留在城管监察的认识上。二是规范执法还不够。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执法仪做好数据保存工作、执法流程中对期限问题不够重视、办案程序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个别执法比较随意、“以罚代管”等现象尚未根除。三是罚没物品规范管理还不够。存在暂扣和扣押物资中未有效落实清单化管理、领取手续不全、出入库登记不及时等问题,管理上存在漏洞。

二、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存在人员下沉不够到位、“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仍需提升、乡镇承接能力较弱、执法协同未形成合力尚需强化等问题。二是违法建筑治理成效还需持续巩固,因处置不到位带来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等问题仍有发生。三是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存在分类宣传指导不到位、分类投放不够精准、“混收混运”、执法处罚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粪便和园林垃圾处理设施简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未建成等现实问题,还需主动对接、积极寻找应变措施。四是“智慧城管”作用不显著,运行模式较为单一,重点路段的乱点、堵点整治不到位或反弹严重,没有真正发挥好助力市容秩序管控和文明城市建设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履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及争先创优方面。一是环卫保洁服务还不到位。存在垃圾桶脏乱破损现象、背街小巷脏乱差整治力度不足、市场化运营承包单位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城镇公厕标识不醒目、日常保洁不到位,厕所难找、难进现象突出。二是市政设施运维管理亟待规范。道路桥梁排水管道得不到定期科学维护,错时维护与便民服务不够,道路开挖后修复质量问题长期没有解决,没有及时监督督促属地镇街做好镇管市政设施运维管理,部分地段路面破损修复不及时,路面长时间积水时有发生。三是流动摊贩管理长效机制还未巩固,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挤、垃圾遍地,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四是共享单车经营市场准入与路面调度管理还需要加强,电子围栏精准定位停放技术有待提升,对运营公司日常监管制度机制尚未健全和建立。当前路面存在个别停车点位虽已上电子围栏,但仍然会出现用户无法还车的现象,给用户骑行带来不便。五是养犬管理效果还需持续落实,犬只上街管理、免疫登记办证率、执法查处、犬只收容场所建设等问题还需着力解决。六是园林绿化管理比较粗放,公共绿地缺乏有计划的提标提质改造,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前期介入不够,后期接收把关失之过宽。

四、效能行风、担当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廉政风险依旧存在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工程项目监管缺位等方面问题。二是为民服务意识欠强。机械化执法、随意性执法,群众通过12345电话反映执法问题时有发生,也出现过网络舆情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队伍建设不稳定。近年来,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编内编外人员流出较多,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四是内部机制不够顺畅。科室之间存在推诿扯皮、职责不清晰的问题;县城3个中队相互配合不理想,导致人行道占用问题凸显,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环卫费收集不够。

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的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方面。对2022年度十大民生事实项目“改造和新建城镇公厕共计20座”工作时序安排还不紧凑,且个别未达到城市公共厕所二类标准。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永嘉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工作办法(试行)》落实不理想,工作人员主动进基层单元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次数不多。近2年代表对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的代表建议平均得分偏低,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落实不够到位,面商不够充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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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耀